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政府获悉,市政府已下发通知明确规定,除医院等特殊单位以及在生产工艺上对温度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的用户外,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包括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18摄氏度。
我市将把机关办公楼、宾馆、写字楼、商场、超市等空调使用大户作为重点,做好温度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据悉,严格实施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是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一项重要措施,已纳入宁波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责任体系。 (记者魏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