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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新举动 宁波首创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8-10 03:24:18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张鹤)我市金融产品创新又有新举措,记者昨天从市人行获悉,今后海域使用权人可以通过手中依法取得的海域使用权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市人行有关人士表示,海域使用权贷款在国内属首创,此产品的出现满足了海域使用权人多元化金融服务的需求,拓宽了融资渠道。 

  作为海洋大省,我市有海域面积8232.93平方公里。目前,我市一些企业和个人已经依法拥有了海域使用权。如何使手中的海域使用权具有融资功能,拓宽融资渠道是拥有海域使用权企业和个人最关心的问题。为发挥海域使用权的融资功能,推进和规范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业务的发展,市人行联合市海洋与渔业局日前正式出台了《宁波市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实施意见》,正式推出海域使用权融资业务。 

  《意见》规定,申请人可以以依法取得的宁波市政府审批及辖区内县(市)区政府审批的海域使用权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将根据海域使用权的评估价格来确定抵押贷款额度,抵押期限要小于海域使用权有效期一年以上。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