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孙云东通讯员孙红宇)记者从市城镇住房状况普查协调小组获悉,根据省、宁波市相关精神,为进一步了解我市城镇住房状况,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我市将对城镇住房状况进行一次普查。
普查范围为全市城镇国有土地上合法建造的各类住房(不含临时建筑)。普查内容包括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辖区内居民住房总量、人均建筑面积分档分布情况、住房座落、成套情况、住房使用状况、住房产权性质等。
为确保全市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我市还成立由市府办、市建设局、市统计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分管领导组成的市城镇住房状况普查协调小组,负责全市城镇住房普查的组织领导及重大事项的统一协调。
住房普查登记以2007年6月30日(北京时间24:00)为统一时点。9月1日至10月10日进行实地入户调查。普查员依据居民陈述和有效证件如实填写《宁波市城镇住房状况普查户表》,各普查站将填好的普查户表核对无误后录入由宁波市统计局开发的录入和统计软件中。12月10日前,市普查办对各普查站报送的汇总表和原始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报市普查协调小组审核后,按时上报宁波市普查办,同时形成《慈溪市城镇住房状况普查报告》。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我市城镇住房状况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政府保障职能也不断加强。但是房地产业管理和城镇住房保障运行机制还不够规范,住房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本次城镇住房普查,将全面调查摸清我市城镇现有房屋总量及具体状况,为市政府科学合理统筹配置房屋资源、调整住房结构、引导合理消费、调控房地产市场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