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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家中介机构组成破产管理人新鲜出炉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7-08-14 13:36:11

  中国宁波网讯 今天上午,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其官方网站(www.zjcourt.cn)公布了第一批浙江省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初选入围名单,宁波导司等6家律师事务所和宁波德威等两家会计师事务所榜上有名。这意味着,从前我市主要由政府部门组成的破产清算小组将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这8家单位中介机构组成的破产管理人制度。

  按照今年6月正式开始实施的新《企业破产法》规定,由“破产管理人”取代以往的“破产清算小组”全面接管、负责企业的破产清算,对破产企业的债权和债务进行处理,同时还承担对破产企业进行重整、重组以及和解等法律事务,并受法院和债权人会议的监督。

  今后,按照最高法院关于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司法解释的规定,宁波市各级人民法院一般会从这8家单位中采取轮候、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公开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根据即将出台的收费标准收取佣金。不过,新的《企业破产法》也对管理人责任做出了明确的要求,法院可以对管理人做出罚款,对于由于自己过失而造成的损失,管理人还要负相应的赔偿责任。(记者黄剑跃实习生金轻)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