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许光亚)昨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完善外来务工人员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构建外来务工人员激励机制,优化外来务工人员社会环境。
免费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意见》提出,要健全城乡统一、内外衔接、功能完善、服务优良的劳动力市场。完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全程免费的公共就业指导和服务。根据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需要,及时发布劳动力需求信息,引导劳动力培训和有序流动;完善劳务合作平台功能,逐步实现与外来务工人员来源地的信息共享。
免除义务教育段学杂费
《意见》要求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我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教育设施建设规划,纳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范围。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和以公办学校接纳为主”的原则,逐步提高我市公办中小学接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的比例,免除在我市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学杂费。实施公办学校挂钩帮扶机制,逐步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学校的扶持和规范管理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学校,在学校安全、师资培训、帮困助学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外来务工人员欠薪问题一直深受各方关注。《意见》要求要全面推广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合同制度,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不断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长效机制,建立绿色通道,加大对克扣和拖欠外来务工人员工资行为的查处。适时调整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切实发挥工资指导线对企业工资增长的指导作用,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社保账户可在市内转移
《意见》提出要优先解决工伤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问题,逐步探索解决养老保险问题。依法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严格落实企业参(投)保情况与相关许可证审查核发、企业评优评先相挂钩制度。按照“低费率、保障大病”的原则,调整完善我市大病统筹医疗保险政策,稳步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参加大病统筹医疗保险。按照“低费率、多层次、广覆盖、可转移、能衔接”的原则,积极推行低门槛进入、低标准享受、有差别可选择的适合外来务工人员特点的养老保险政策;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可继续参加或根据企业的规定扩大。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可按政策规定办理在市内跨统筹区域转移。
选送优秀者赴高校深造
《意见》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参与创新型城市建设,开展创造发明和技术革新活动。对于获得专利授权的我市区域内的外来务工人员,按同等政策规定给予资助。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参加各类成人继续教育、国家职业技能资格培训,对获得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及中级技工以上等级证书的给予一定奖励;完善企业和政府的资助政策,选送符合条件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赴高校进修深造,不断提高外来务工人员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