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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实施37个减排重点工程项目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8-20 06:53:38

  编者按

  节能减排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硬任务”和约束性指标。目前,我市节能降耗形势严峻,污染减排任务繁重。为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落实节能减排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我市污染减排任务圆满完成,我市从8月15日起开展“污染减排宣传月”活动。

  本报今起推出污染减排系列报道,引导全社会关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牢固确立“绿水青山本身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通过扬“绿水青山”之长、走“爱山亲水”之路,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努力把宁波建设成为优美和谐富足的生态型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曹爱方通讯员谢小诚)市污染减排工作办公室昨日传来消息,我市将采取治污工程、结构优化、环境监管三大措施,切实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完成“十一五”期间的减排目标和任务,促进产业结构、布局的优化和环境质量的改善,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根据要求,“十一五”期间,我市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要下降15%以上,二氧化硫排放量要下降47.9%以上,到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005年的21.33万吨减少到11.12万吨,化学需氧量由2005年的5.22万吨减少到4.44万吨。据预测,考虑到“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增量,我市到“十一五”期末二氧化硫需削减约30万吨,化学需氧量需削减约3.5万吨。

  污染减排首先要控制增量。为此,我市将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控制高污染项目建设,严格控制火电、印染、造纸、食品、化工等高污染项目的建设;提高环保市场准入门槛,禁止审批限制类建设项目;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坚决关停小火电、小砖瓦、小化工、小冶炼、小造纸、小建材、小食品企业。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将依法予以关停。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将严格实行项目“区域限批”。与此同时,我市将完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鼓励发展低污染的先进产业,形成污染减排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全面实施减排重点工程,是我市污染减排的重要手段。“十一五”期间,我市将实施37个减排重点工程项目。27个污水处理建设项目中,23个为城市污水处理新扩建项目,4个为再生水利用工程,确保在2009年底前,全市16个省级中心镇的生活污水全部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140万吨,形成COD有效削减约36000吨的能力。同时,我市还将实施10项脱硫项目,其中包括宁海国华电厂、北仑电厂三期、镇海炼化大乙烯工程等发电机组的脱硫,并要求在2009年底前全部完成,到“十一五”期末计划形成削减二氧化硫31.31万吨的能力。

  加强环境监管,是污染减排工作的另一措施。我市将加快完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到今年年底前,建成环境监控网络,并实行省、市、县三级联网,实现信息共享;严格污染减排执法监督检查,以215家市级环境保护重点减排监管企业为核心,加强对污染源的日常监督监测,加大执法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公开曝光、依法查处,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取缔各种违法设立的排污企业,有效遏制超标排污和偷排漏排现象的发生。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