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中银(宁波)电池有限公司的“双鹿”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这也意味着“双鹿”商标取得了不同于其他普通商标的被保护权利,一旦遇到商标仿冒、抢注等情况,就能以此为据寻求法律保护。
据了解, “双鹿”文字及图形商标最早注册于1979年10月,随后逐渐在日本、澳大利亚、非洲等国家和地区进行了保护性的商标注册。 “双鹿”文字及图形商标自正式注册以来,已经连续使用了近30年,一直都是碱性电池领域被公众广泛认知和接受的商标,特别是近年来,企业在品牌战略规划、产品技术创新、质量控制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双鹿”商标从1998年至2000年连续被浙江省工商局评为“浙江省著名商标”;2002年、2005年连续两次荣获国家质检总局《中国名牌产品》证书;多年来一直冠名八一双鹿电池男篮…… “双鹿”商标得到消费者的普遍认可。
“双鹿”此次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从一个侧面也反映了此商标所承载的电池产品在市场上的受欢迎程度,这不得不归功于“双鹿”长期以来坚持的品质战略。早在1997年,公司就在行业内首批获得ISO900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02年还通过了国际著名认证机构———挪威船级社(DNV)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审核。1999年10月,中银(宁波)电池有限公司全面实现碱锰电池无汞化生产,成为国内绿色环保电池行业之首。2006年,由该公司独立完成的“LR6数码王电池和生产线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获2005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业内专家指出, “双鹿”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也是国产电池品牌加强品牌保护意识的重要标志。获此认定后,在遭遇恶意抢注、对抗不同商品的相同(似)商标影响、电子商务中避免域名注册问题等方面,双鹿电池将占有法律保护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