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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车成飞车党胯下骑
稿源: 慈溪日报  | 2007-08-21 09:24:43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蒋余辉通讯员李燕波张璐)要不是摩托车被盗后及时报了案,自己还得承担连带责任。近日发生的一起飞车抢夺案,让家住桥头的余先生连连庆幸。

  8月16日早上7点多,浒山街道高河塘村发生一起飞车抢夺案。一名江西籍女子李某推着自行车由北向南行走在一条村间小道上时,被两名驾乘二轮摩托车一路尾随的男子抢走一条黄金项链。随后,两名歹徒将奋力抓住摩托车后架的李某拖出约200米远,造成李某右侧多个部位擦伤。在一名群众将电瓶三轮车横在路中间阻挡歹徒去路后,两名歹徒弃车分头逃离了现场。

  随后,警方在将李某送往医院医治后,对作案车辆进行网上比对。但网上显示,该车牌号与所登记车辆车型并不相符,作案车辆已被人改装。此后,警方运用刑侦技术手段,终于将该车的真正主人余先生找到。同时,警方报警记录显示,余先生的车子于本月10日被盗,并于当日报了案。在得知自己的车子涉及到一起抢劫案后,余先生连连庆幸自己及时报了案。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车辆被盗后未及时报案,或车辆转让后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一旦该车辆涉及意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车主须承担连带责任。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