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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项普通殡仪服务收费实行价格管理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7-08-21 13:08:02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共同出台文件规范殡仪服务收费,遗体火化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最高不超过330元/具,并于昨日开始执行。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市价格、财政部门核定。目前,我市民政局和物价局正在抓紧制定22项普通殡仪服务收费标准,并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殡仪服务中的接尸、火化服务仍按现行规定实行行政事业收费管理。火化费包含遗体包扎、遗体消毒、遗体置入火化炉、烧水、骨灰整理、骨灰装殓等火化全过程费用。接尸费指将遗体从遗体所在地抬运到殡仪馆的费用。

  其他服务分为普通服务和特需服务,实行不同的价格管理形式:普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特需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列入普通服务的项目包括遗体存放、冷藏、处理费,遗体化妆、整容整形费,殡仪设施用品租用费,骨灰寄存、运送、处理费等四大类共22项服务内容。

  特需服务是指殡仪服务机构为少数丧户提供的除普通服务以外的、满足其特别需求的服务。特需服务的具体项目由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同级价格部门确定。

  新的收费标准制定出来后,殡仪服务机构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同时,服务项目应由丧户自主选择,不得强行指定服务、强行搭售丧葬用品。

  此外,我市还将对实行殡仪服务收费提出减免措施。为减轻城乡困难群众的负担,根据各地实际将对重点优抚对象、五保、 “三无”、低保等对象,实行殡仪服务收费减免措施。(记者魏萍实习生童密芳)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