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我市正式开展对参战、参核等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的身份认定工作。近日市民政局会同劳动、公安、信访、人武等有关部门召开会议,就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
据了解,参战、参核人员资格认定的范围和条件是: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曾在军队服役并参加过作战或参加核试验的退役人员。凡符合上述范围和条件的人员,由退役军人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参战立功、授奖证件、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于近日向户籍所在的村(社区、居委)或乡镇(街道)、开发区社务办公室申报登记。(张焕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