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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宁波市个人购汇5.7亿美元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8-23 07:07:15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张鹤)记者昨天从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获悉,由于国家今年对个人外汇管理政策进行了调整和改进,极大地满足了市民对外汇的需求,今年上半年,全市个人银行结汇5.7亿美元,同比增长35.4%,售汇2.5亿美元,同比增长9.3倍。 

  今年2月,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开始施行,个人年度购汇总额由过去的等值2万美元提高到5万美元,并且手续明显简化,在规定额度内,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即可办理购汇和对外付汇;超过规定额度,只要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就可以超额度购汇。新办法大大满足了市民在出国留学、旅游等方面个人用汇、结汇、购汇的需求。 

  随着市民可换汇数量的增多,如何合法安全地将外汇带出去是许多市民关注的问题。宁波外管局有关专家指出,目前个人可以通过银行汇款、购买外币旅行支票和存入信用卡等三种合法途径将购买的外汇带出境外。这位专家介绍,经常项目的用汇,个人只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等外汇管理部门规定的材料在银行办理。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的,凭本人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5万美元的,凭经常项目的用汇凭证在银行办理。此种方式操作安全、简便;购买外币旅行支票,资金携带安全、简便,兑现方便,但银行收取的手续费较高;信用卡消费既方便又安全,在个人外汇不充裕的情况下还可以透支进行消费。从目前来看,越来越多的人利用这种方式携带出境。 

  个人出境小额的零用费用也可通过携带外币现钞的方式带出。专家介绍,携带等值5000美元以上出境需要在银行开立《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携带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需要到当地外汇局开立《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专家提醒市民,个人携带现钞出境,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个人携带较多外汇出境时,建议还是采用银行汇款、购买外币旅行支票和存入信用卡等方式。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