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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为创新型城市建设开道 《意见》解读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8-24 02:49:27

  记者朱 宇实习生张雯斐 

  宁波建设创新型城市,存在哪些突出问题?如何完善创新体系、发展创新产业、改善创新服务、发挥人才作用?围绕这些问题,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意见》,从政策和制度层面为宁波创新型城市建设开道。 

  直面“一小二低三薄弱” 

  当前,宁波正处于加快创新推动、促进发展转型的重要时期。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坚定不移地走创业富民、创新强省之路”,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强调深入实施“六大联动”、努力实现“六大提升”,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必须把坚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城市发展的主战略,举全市之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2006年2月,宁波市委、市政府作出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大决定,确定了到2015年进入国家创新型城市行列的目标。一年多来,我市在培育创新主体、打造创新品牌、优化创新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 

  但是,与深圳、广州、杭州等先进城市相比,我市在创新型城市建设上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一小二低三薄弱”。“一小”就是高新技术产业的总体规模还比较小;“二低”就是全社会科研经费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比较低,发明专利占全部专利授权的比重比较低;“三薄弱”就是自主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比较薄弱、创新产业的集聚和辐射能力比较薄弱、领军拔尖人才的支撑能力比较薄弱。 

  直面“一小二低三薄弱”,努力解决这些突出问题,已成为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紧迫课题。《意见》正是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具有较强政策性和可操作性的23条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宁波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发展方向。 

  “五个必须”的制度保障 

  这23条政策意见,也可以归纳为“五个必须”,它们共同构成了宁波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制度保障体系。 

  即必须坚持以提升发展水平为目标,把自主创新战略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举全市之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必须坚持以推动科技创新为重点,健全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必须坚持以提高产业竞争力为目的,围绕产业发展的需要组织研发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增强对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的技术支撑;必须以促进可持续发展为重要任务,加强节约、替代、共性技术的研发和运用,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必须坚持以实施制度创新为基础,创新科技管理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着力打造“活力之城”。 

   

  政策文本亮点 

  一、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措施:1、强化企业研发能力,鼓励企业兴办科研机构,允许独立核算的企业研究院所享受应用开发类科研院所的有关优惠政策。 

  2、积极推进产学结合,对在甬实施国家级和省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在科研资金中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支持。 

  3、提升重点园区创新功能,其中宁波研发园区争取在“十一五”末集聚100家研发机构、1000家创新服务机构和创业企业、20000名科技人才,成为长三角南翼重要的技术创新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和输出基地。 

  4、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计划”,到2010年全市培育100家以上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二、坚持以创新促创业,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措施:1、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链建设,组织实施新材料、数控机床、光机电仪器、液晶光电等重大产业专项和重大科技专项,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培育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2、提升发展临港工业,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制定发展专项规划,加强财税政策扶持,并设立一定额度的专项扶持资金,至2010年形成50家技术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大、整体带动性强的装备制造业龙头企业。 

  3、改造传统优势产业,优化每年2000万元节能专项资金投向,鼓励节能环保技术的研发推广,支持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4、创新发展现代服务业,鼓励金融创新,积极利用新型金融工具,引导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增强对创新型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 

  5、完善创业投资体系,力争5年内,全市形成一批有较强投资能力和赢利能力的专业创业投资企业,每个县(市)区都有一家以上的专业创业投资企业。对于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特别是处于种子期、初创期企业2年以上的创业投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发展资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抓紧出台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推动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拓宽创业投资进出渠道。 

  三、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措施:1、加强科技中介服务,对科技中介机构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相关服务性收入,按国家有关规定免征营业税。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各类科技中介机构,优惠有关税收政策。 

  2、培育发展技术市场,办好网上技术市场,设立2000万元专项经费,对实现网上技术研发合作的项目,选优后由市、县两级按一定配比给予经费资助,并为其申报国家级课题优先提供服务。 

  四、坚持引进培养并举,集聚高素质创新人才 

  措施:对宁波产业发展需要的承担国家级重大科研攻关任务的领军人才,给予200万元以下的专项启动经费资助。对引进宁波产业发展需要的领军拔尖人才所发生的住房货币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可依法列入成本核算。对认定的宁波产业发展需要的领军拔尖人才按年薪收入的高低由各级人才专项资金给予相应比例的补贴。 

  五、优化创新体制,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 

  措施:1、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整合政府管理资源,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2、加快数字宁波建设,努力实现四个100%,即100%的局、委、办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00%的局、委、办应用机关内部办公业务系统,要求公开的政务信息100%可在网上查询,行政审批事项办事状态和结果100%可在网上查询。 

  3、加快科研事业单位改革,对社会公益类科研事业单位,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对应用开发类的科研事业单位,逐步过渡到市场化运作、成为以技术创新为特点的科技研发企业。 

  加强科研资金管理,建立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实行申请评审以评定企业研发投入为重点,资助环节向创新链全过程覆盖、拨付方式实行事前补贴与事后核销相结合,充分发挥科研经费的引导支持作用。 

  4、完善生产要素倾斜机制,在土地招拍挂公开出让时设置产业准入条件,对企业投资于列入市优先发展产业导向目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用地给予重点支持。 

  六、切实强化创新导向,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措施: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建设创新型城市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创新型城市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下设办公室,具体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2、全面调整党政领导干部目标考核体系,建立以创新绩效为重点,与资源消耗和环保代价相挂钩的目标考核体系和政绩评价制度。 

  3、每年召开一次创新大会,每年表彰一批各类创新创业的先进典型,每年组织一次有声势、有深度、有规模的创新宣传活动。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