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通讯员余商)家住余姚市城区的徐先生等4家住户怎么也没想到,刚装修好的新房子,水暖软管使用中发生了爆裂,结果造成3家住户家家水漫金山,地板、家具受损,经济损失惨重。近日,经余姚市消费者协会调解,3户居民共得到2万余元的赔偿。
6月中旬,余姚“名仕花园”的徐先生在余姚市城区某建材装潢商店购买了几根水暖软管,用于新房装修。装修后其中一根水暖软管发生了爆裂。由于刚装修尚未入住,一时未发现,结果家里的衣柜、复合地板被浸泡。无奈,徐先生向余姚市消费者协会投诉。余姚市消协通过调查取证,发现此事故系水暖软管爆裂造成。
就在余姚市消协召集双方当事人商量赔偿问题时,余姚市“江南华都”的3家住户也向消协投诉,他们装修的新房都出现了水暖软管使用不久就发生爆裂的事故。其中一位住户由于发现及时没有遭受损失,另外两家住户的地板、家具也被淹没。4起事故都是使用了同一品种、同一批次的产品,被淹的住户经济损失共2万多元。
余姚市消协意识到问题严重,赶紧要求经销商罗某与生产这批水暖软管的生产厂家联系。罗某回忆起这批水暖软管是由厂家送货上门的,共进了550根。检查剩余的水暖软管时,发现不干胶标签上仅标注着“江南李辉软管厂”这样一个不完整的厂名,而且没有联系电话和厂址。为此,一时无法找到生产厂家。7月15日,余姚市消费者协会再次召集经销商和住户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由经销商罗某共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2.2万元。
经工商执法人员和罗某的共同努力,最后终于找到了生产厂家。原来余姚市陆埠镇江南村的李某见周边生产软管企业较多,就动起了推销软管的念头。当时,他从一家小作坊收购了这批没有包装、未标厂名、厂址的水暖软管。而后,李某贴上了自己购买来的标签,由于他自己没有营业执照,就杜撰了一个“江南李辉软管厂”的厂名。
据李某交代,这批软管之所以出现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原因:一是正规橡胶内管能受压8公斤,而这批橡胶内管只能受压4公斤;二是正规软管生产企业都用铝丝或不锈钢包扎,而这批软管用的却是尼龙丝、塑料纸,成本只有其他软管的几分之一。由于李某及那家小作坊无赔偿能力,仅赔偿罗某1500元了事。最后,经销商罗某深深体会到,进货必须走正规渠道,“三无”产品害人又害己。日前工商部门已依法取缔了这家小作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