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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工程承包作诱饵结果被判了8年刑罚10万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7-08-25 12:55:41

  中国宁波网讯昨天,镇海法院审结一起合同诈骗犯罪案件。案中被告人拿拆房工程的承包作诱饵,骗取小施工队的合作投资,竟屡试屡成。 

  犯诈骗罪被判刑的李某在出狱后不思悔改,偶然间听人说起镇海区清水浦有旧房待拆,拆房工程有钱可赚,立即就决定“借题发挥”。他找来几份旧房拆迁协议,然后私刻了公章,伪造出拆迁部门和一家房屋拆迁公司签订的对清水浦旧房拆迁的协议。接着,他找到专门承揽旧房拆迁业务的王某,希望王某来合伙接下这个工程。 

  很快,王某爽快地拿出了工程押金款4.5万元,没想到李某拿走钱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李某用同样的谎言,另找两个专门承揽旧房拆迁业务的人“合作”,又有两人中计。李某总共骗到了18万余元巨款。 

  法院认定李某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万元。(记者屠传宏通讯员徐俊美)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