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从本月起,我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将按省里新出台的《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试行)》实行。与以往相比,该新规在面积测算方法方面有三大变动,这将关系房子分摊面积的增减。
新细则对容易产生理解偏差或歧义的建筑物定义及测算方法,作了详细说明和规定:
其一,重新规定了房屋墙体厚度的计算方法。原先,对墙体起保护作用的一般抹灰层厚度,不包括在墙体总厚度之内,新规则规定测算墙体厚度时必须包含这部分厚度。
其二,对于商住楼的面积分摊方法,新细则规定:根据住宅和商业等的不同使用功能,按各自的建筑面积将全幢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成住宅和商业两部分;然后,住宅和商业部分将所得的分摊面积再各自进行分摊。而原来的测算方法为,对于下部若干层为非住宅如商铺、上部为住宅的商住楼,其设计上专为通往上部各层服务的室外或室内楼梯(电梯)的建筑面积,由下部非住宅和上部住宅按层数比例共同分摊。
其三,新细则对多功能综合楼的面积分摊方法作了调整。细则规定,多功能综合楼由底层升至顶层的楼梯间、电梯井(包括突出屋顶的楼梯间、电梯机房)等,将其面积计和,按自然层数平均分摊———无论该层是否使用处在本层的楼梯间、电梯。原测算方法,则是将这部分面积计和后,先按照功能区面积比例分摊到各功能区,然后根据功能区所分摊到的面积再分摊到各层。 (记者程旭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