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李婷婷 通讯员孙赛寅袁仁强)日前,市建设局会同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国税局、地方税务局、发展和改革局、奉化工商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从检查情况来看,存在个别企业未实行明码标价和自查不明等现象。检查组当场要求问题企业尽快落实整改措施。
检查组先后来到浙江兴润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奉化市柏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金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及阳光茗都、亭晖嘉园等处,就以下七方面内容进行重点检查: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擅自变更规划、不按规定落实套型结构比例要求、擅自变更土地用途、不按期开发利用土地、违规提高容积率等行为;在商品房预售环节是否存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或者以认购选号登记等形式,收取预订款变相预售商品房等行为;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发布虚假信息、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行为;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未实行明码标价、违规收费等行为;发布的房地产广告中是否存在广告内容虚假等行为;在签订销售合同中是否存在未按相关规定与购房者签订规范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订立合同前未向购房人明示预(销)售合同示范文本及格式条款等行为,以及房地产企业制定的销售合同格式或者条款有免除自己责任、加重购房人责任或排除购房合法权力等行为;开发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偷、逃税等税收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