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作为全国最有吸引力城市之一的宁波,其走在全国前列的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让本地的、外来的百姓都乐于把这里当作他们赖以生息的热土。
去年11月1日,专门针对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的地方性福利政策——— 《宁波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惠及全市约8万名没有养老保障的老年人。9个月后的今天,全市数以万计的“无保”老人先后拿起了“劳保”。南门街道的徐根月老人开心地说: “我从樟村来宁波20多年了,一直做点摆水果摊之类的小生意,以前很羡慕那些拿劳保的人,没想到现在我也有了。”
让无保老人拿劳保,只是宁波一系列社会保障工作的一个剪影。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等,都是百姓的生活大事,多年来,宁波历届政府在这些方面从来不曾停止过跨越的脚步。随着宁波经济的不断发展,一系列社会保障水准也“水涨船高”。以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为例,这些年几乎连年调整提高。去年,我市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养老金人均月增100元,高级职称者增资额度更大。据悉,今年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又将迎来一个新的调整水平。
去年5月1日和7月1日,我市相继出台了《宁波市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宁波市住院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和《宁波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并对《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宁波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新政策让更多的外来务工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等实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愿望。
譬如, 《宁波市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充分体现了低门槛进入、低标准享受的原则,将企业中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以下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本市城镇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雇工、城镇自由职业者等都纳入参保范围。
而《宁波市住院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则将本市范围内与各类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非本市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本市范围内各类用人单位中已参加企业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的本市户籍在职职工、具有本市非农户籍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都纳入参保范围。
据了解,我市的社会保障制度经过不断的调整和完善,从制度设计到基金征缴、运行管理等,都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记者朱志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