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李黎)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我市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为首批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
本次公布的首批60个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中浙江省只有慈溪市和绍兴县2家。被确定的示范县(市、区)是各地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中推荐出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认真调研、全面比较确定的。参加遴选的县(市、区)必须符合以下几项基本条件:基本建立乡镇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机构和责任明确的工作体系;农村食品安全责任网、监督网、流通网等“三网”建设取得明显进展;连续3年未发生三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经过1年的努力,使示范县(市、区)食品安全工作达到“市、镇(街道)、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市政府对市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镇级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达到100%;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治,当地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农村餐饮店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当地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70%以上”等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