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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医疗--家门口就能看病医生还上门服务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7-08-29 13:53:46

  中国宁波网讯 83岁高龄的陈天仇老人家住江东明楼街道徐戎三村,子女由于工作原因都不在身边,只能与老伴相依相守。陈天仇老人是老病号了,而且多病缠身,患有高血压、冠心病、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重度骨质疏松症等。 “这些都是慢性病,得定期去医院检查。而我最怕去医院了,如要上医院,得出门坐车。即便到医院,跑上跑下也折腾不起。”陈老说,“现在可方便了。家门口就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责任医生每星期都上门巡诊两次。再也用不着经常跑医院了。”

  老人还告诉记者,在责任医生的精心照顾下,他的慢性支气管炎得到明显的改善,高血压也得到有效的控制。

  据了解,目前,明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社区责任医师团队,每个月至少要为社区居民提供上门服务250次。服务的对象不仅有体弱多病的老年人,也有居住在辖区的外来人口。只要居民有需要,他们就会送卫生服务上门,真正当好社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

  其实,在我市,正享受着便利医疗卫生服务的不仅是明楼街道的居民。

  我市自1997年推行社区卫生服务以来,目前全市已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095家,平均3.86万居民拥有一家中心,每0.51万居民拥有一家服务站,初步建成了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同时,以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和公共卫生人员组成的医、护、防一体化的社区责任医生服务团队正在形成。目前,全市已建立社区责任医生团队1115个,社区责任医生覆盖率达82%,社区责任医生正逐步成为老百姓“用得起、用得好”的家庭保健医生。

  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不仅看病方便了,就诊费用还更优惠。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已全部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城镇医保人员住院医疗费起报线分别降低200元和400元;家庭病床纳入医保范围。门诊费用自付比例分别低于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5和10个百分点,今年将调整拉开至15和20个百分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除住院报销比例高于上级医院外,还可享受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报销给予10%—30%的优惠制度。而针对各类尚未纳入医保的社区困难群体,实施了困难人群优惠医疗服务,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实行技术劳务费免收,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等优惠措施。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便利、优惠且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

  2006年,市城调队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调查显示,96.2%的群众对社区卫生服务表示认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也直线上升,从2004年的1300万人次上升到2006年的1817万人次。2007年上半年,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门诊总量达1020万人次,占全市医疗机构门诊总量54.8%。(记者叶海英通讯员蔡强)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