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从本月15日开始,居民储蓄存款利息税税率由原来的20%调减为5%。记者昨天从宁波市国家税务局了解到,参照以前实际利息结付情况,我市市民储蓄因此可以多获利近2亿元。
目前,全市23家金融、邮政储蓄机构完成利息税扣缴软件修改后运行平稳。
这次利息税调整后,将会对我市税收收入带来一定程度影响。宁波市国家税务局以全市各金融、邮政储蓄机构2007年1-8月份实际利息结付额为基数,参考2007年8月14日的储蓄存款余额,对2007年9-12月、2008年收入产生影响较大的活期、一年定期(存入期2006年、2007年)、三年定期(存入期2004年、2005年)、五年定期(存入期2002年、2003年)储蓄存款结付利息额(假定定期存款均为到期支取结付利息并代扣利息税),按全市平均10%的递增比例进行测算,预计2007年9-12月结付利息额152786万元,分段征收(即按2007年8月15日前后,下同)利息税24185万元,因政策调整减少利息税收入6371万元;2008年结付利息额206741万元,分段征收利息税22179万元,因政策调整减少利息税收入19169万元,也就是说甬城市民通过储蓄一年可以多增加收入近2亿元。(黄剑跃包文波王俊习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