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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遗属劳保得每三个月开未死亡证明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7-08-30 01:52:00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樊卓婧)为了领到遗属劳保,85岁的曹满文老太太每三个月都得拄着拐杖颤巍巍地去社区居委会开一张“未死亡证明”,再由女儿把证明送到企业。前段日子因为女儿去了上海没及时送上证明,曹老太已经两个月没拿到钱了。 

  开证明送证明很麻烦 

  曹老太一个人住在海曙区白云街道联丰路,老伴以前是江北一家搪瓷厂的职工,20年前去世后,曹老太定期从厂里领取遗属劳保。两年前搪瓷厂被一家地毯厂接管,老太太被告知要每三个月开一张“未死亡证明”才能领钱。 

  每次自己写好证明拿到社区居委会去盖章的时候,老太太心里就很不舒服。女儿毛女士也觉得怪怪的,但为了顺利拿到钱,只能代母亲一次次跑去送证明。后来地毯厂搬到北仑小港,送起来就更麻烦了。 

  前两个月,毛女士去上海儿子家住,一时把这个事忘了,老太太就连着两个月没拿到钱。记者昨天看到,遗属劳保照例都是每个月20日左右打到存折里的,7月和8月都没有到账。老太太说,她有很多慢性病,儿女又常不在身边,幸亏社区居委会一名姓周的女士照顾她。 

  其实有更人性化办法 

  曹老太所在的云丰社区居委会一名工作人员证实了这件事。他告诉记者,这种情况持续两年了,老太太有时候身体不好实在走不动,就由周女士代办。他们也觉得有点奇怪。因为社区里很多老人都有一张“企业职工遗属人员待遇享受资格认定表”,社区工作人员只要在“目前状态”一栏里填上“健在”,每半年传一次给企业就行了,而不必像曹老太这样每三个月就得自己写证明送过去。 

  “按规定是应该半年审一次,但我们对于年纪比较大的人采取一季度审一次的方法,这样比较保险。”这家地毯厂财务部一名会计告诉记者,“作为企业,我们当然希望减少不必要的支出,最好一个月审一次,甚至天天审。” 

  记者问是否可以采取更便捷的办法,他只说是单位规定,很多企业都这样做。 

  该厂办公室主任说,单位按常例收不到“未死亡证明”就不发钱,因为毛女士在上海他们联系不上,这才停了曹老太的遗属劳保。她许诺次日就补上这两个月的劳保,鉴于曹老太情况特殊,她可以通过发传真或其他方法送上证明。 

  真的只有“未死亡证明”才能证明曹老太活着吗?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退管科一名工作人员说,按规定遗属人员是否健在的审核一般在每年的1月和7月,具体方式由企业规定,但三个月审一次显然太频繁了。企业完全可以采取更人性化的方法,比如只需让老人携本人身份证到所在社区居委会做资格认证,企业直接和居委会联系。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