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见习记者庞锦燕通讯员谢长彪)家长出门带着孩子吃早餐,谁料点心店服务员不小心把一碗滚烫的混沌汤泼在孩子脸上,导致6岁的孩子面部严重烫伤。昨天,在奉化“12315”的及时调解下,消费者获得4000元赔偿。
几天前,奉化消费者吴女士带着6岁的儿子一起到奉化市城基路点心店吃早餐,孩子吃完早点出门时,早餐店的服务生刚巧端着一碗刚出锅的馄饨进门,两人撞在一起,滚烫的馄饨汤泼在了孩子的左脸,孩子被烫得哇哇大哭。吴女士听到哭声冲过去查看时,发现孩子的左脸已被烫起了水泡。点心店老板樊某见状,协助吴女士将孩子送进附近的医院,并当场支付了1000元医疗费。
由于烫伤严重,1000元医疗费很快用完,而点心店老板却不愿意补交医疗费。无奈之下,吴女士只好向奉化“12315”求助。经工商部门调查,奉化市城基路点心店的大门原来是推门,室外做早点,室内供消费者吃饭,樊某看到服务生送早点、收餐具推门不方便,便将推门拆除改成布帘。事故发生时,布帘遮挡了消费者和服务生的视线,导致消费者与服务生迎面相撞,致使孩子面部严重烫伤。工作人员认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人身和财产安全得到保障的权利,点心店的布帘成了消费者人身安全隐患,应当承担全部责任。最后,点心店老板樊某接受调解,承担了对消费者的4000元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