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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狩猎犯:捕了274只麻雀一男子被判刑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7-09-01 13:20:16

  中国宁波网讯余姚法院日前审结了一起非法狩猎犯罪案件,一名猎捕了274只麻雀的安徽籍男子受到法律惩处。 

  这名姓井的男子在今年6月17日下午,携带有毒诱饵来到余姚市兰江街道沈湾村一片播种稻谷的秧苗田里,他采用投放有毒诱饵的方法猎捕到了274只麻雀。当他将这些麻雀带回家时,被派出所民警查获。早年曾被列入“四害”名单的麻雀,自2000年起已经成为国家级保护动物,麻雀名列《国家保护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之中。余姚法院认定井某在禁猎期使用禁用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已构成了非法狩猎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记者屠传宏通讯员张杰李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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