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民生·城事
超市购物被活虾扎伤者获医药误工补偿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9-04 04:47:42
  中国宁波网讯 (张 燕 王建鲁)昨日,经工商部门调解,消费者诸女士收到了超市300元补偿款,一起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被虾刺扎伤脚而引起的纠纷得到顺利解决。

 

  几天前,诸女士下班回家顺便去了鄞州区高桥镇的某超市,她在超市的生鲜专柜挑选了半斤活虾,并由超市服务员过了秤,正当她从服务员手中接过虾的时候,旁边的一袋活虾突然重重地砸在了她的脚上。顿时,她感觉左脚一阵刺痛,低头一看,脚已被虾刺扎出几处细针状的小孔,鲜血一点一点地从小孔中渗出来。服务员连忙向诸女士赔礼道歉,并陪她到附近医院就诊。医生检查后认为并无大碍,只作了简单的消毒止血处理。

 

  第二天,诸女士感觉伤口有点肿胀,还时不时地隐隐作痛,经医院诊断为脚受细菌感染引发局部炎症,医生给她开了清洗伤口的中药和消炎喷雾剂。诸女士一共花费医药费、路费150元。几天后,诸女士的伤口基本痊愈,她带上医院出具的病历证明、医药费和打的发票到超市要求赔偿医药费150元和精神损失费300元。而超市只愿意给予一定的补偿,不接受诸女士提的精神损失费。

 

  高桥工商所接到诸女士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证实诸女士在超市购物受伤的事实,但不支持她提出的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要求。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超市补偿诸女士医药费、路费150元,误工损失费150元,共计300元。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