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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宁波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9-06 08:46:08

  中国宁波网讯(李金平)市纪委日前发出通知,部署在全市各级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陈良宇严重违纪问题审查情况和处理决定的通报》和省纪委《关于卢福禄、励奎铭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精神,深刻吸取陈良宇、郑筱萸、卢福禄和励奎铭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通过开展上党风党纪教育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法纪教育基地、开展廉政谈话、学习警示教育资料、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回头看”等活动,以案为鉴,以案明纪。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对照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树立“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党纪条规和相关要求,深入查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思想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党的各级组织要对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在反腐倡廉上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一次认真分析,找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克服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通知指出,此次教育面向全体党员干部,重点是市直机关处以上和县(市)区副局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各级党组织和主要领导要加强对教育活动的领导,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教育活动,带头上警示教育课,带头对照检查,带头落实整改。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