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蒋炜宁通讯员郑建娣)昨天,慈溪市浒山街道楼家社区的无业人员沈根芜康复出院了。4000多元的医疗费用,凭医保卡,他个人只需支付787.38元。沈大伯高兴地说:“我活了70多岁,终于圆上了医保梦。”
如今,在慈溪与沈大伯一样能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的人员,共有10.5万人。慈溪市今年7月在全省率先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以来,已有23172人享受了门诊10%的优惠,2322人享受了大病统筹和慢性疾病门诊的政策优惠,补偿总金额达851.98万元,人均补偿超过50%。
今年5月,慈溪在全省率先推出为这些人群量身定做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这项制度有两个特点:参保面广:包括城镇非从业人员和农民;保障范围大:主要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风险。
该制度实行个人、镇级、市级、宁波四级筹资机制,筹资标准成年人为365元/年,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为245元/年,其中成年人个人缴费为200元,未成年人为80元,镇级、市级、宁波市各级财政分别给予参加人员每人每年40元、110元、15元的补助。据介绍,该制度按镇级医院、市级医院和市外医院等级别不同设置了500元、1000元、2000元三档起付线,市内镇级定点医院可报85%,最高报销封顶5万元。同时,恶性肿瘤、精神分裂症等6种特殊慢性疾病门诊补偿也纳入了住院统筹范围;大病救助最高可补助5万元,普通门诊补偿10%。另外,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人群,还可享受两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
又讯(记者汤碧琴宁海记者站周武军陈勇方敏通讯员陈瑶陈潮杰)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的信息, 《宁海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已经出台,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该县原来游离于医保范围之外的4.41万名城镇非从业居民,将进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宁海县新出台的城镇居民医保试行办法划定了参保范围,即该县非农户籍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包括老年人、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及其他城镇成年居民。据测算,该县约有4600名老年人、1.55万名未成年人、2.4万名其他人员将可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该县将按照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办法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医疗保险费用按医保年度(10月1日起至次年9月30日)收缴,每年8月1日至9月20日为缴费期,全年费用一次性缴清。低保人员和符合一定条件的残疾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全额由财政补助。新闻 链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国务院日前召开会议部署我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宁波被列为79个试点城市之一。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是面向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在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上确立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体系”目标中,已经明确了城镇职工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的三大支柱。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先后建立,并积极推进。但在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仍为空缺。该制度试点启动后,我国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将基本实现。
在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方面,该制度从1999年实施以来,参保人员已经从1800万人增加到去年的近1.6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