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郭靖庄巧尤瑞睿王人扬)廉租住房要扩大受益面,在住房保障中唱主角;经济适用房申购要增加收入限制,销售要采用评分制;经济租赁住房也要登台亮相。昨天,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住房保障体系和政策调整方案新意迭出,也为低收入居民带来了许多好消息。廉租房门槛降低
原来只有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才能享受廉租住房,以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也有机会。享受的标准是,家庭人均年收入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新政策还按保障对象收入水平差异设了不同的租金补贴标准:持“三证”的最低收入家庭按市场平均租金补贴,保持原来的补贴水平;其他低收入家庭按市场平均租金的一定比例补贴,其中海曙、江东、江北区设定65%,其他区由各区自定。实物配租租金标准和租金减免标准也将差别对待。
实物配租也由原来只针对残疾、烈属、孤寡老人等,扩大到生活比较困难、收入条件改善可能性不大、且住房面积低于一定标准的老年群体。配租房源主要依托现有直管公房,不足部分结合经济适用房建设落实,套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将主要通过财政拨款、提取10%以上土地出让净收益,提取公积金增值净收益等渠道落实。海曙、江东、江北三区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市、区共担。
根据抽样调查数据,预测扩面后市区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约有1万户,其中海曙、江东、江北三区约有6000户,比目前保障户数净增约4500户。经济适用房销售要打分
政策调整后,海曙、江东、江北现行的限价房政策将统一为经济适用住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