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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修的电动车店内被盗 消费者获得赔偿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9-08 07:07:00

  中国宁波网讯(通讯员谢长彪王可明柳春艳)9月6日,消费者冯先生从奉化工商干部手中接过由奉化星仔电动车商行支付的2050元电动车赔偿款,一起因电动车送到商行维修,结果在店内被盗而引发的车辆赔偿纠纷,经奉化工商干部调解得以圆满解决。

  今年3月,冯先生从四川省广元市来到奉化市一家民营企业务工。由于暂住地离工作单位较远,冯先生在奉化星仔电动车商行花2050元钱,购买了一辆电动车。然而,电动车没使用多久就开始闹“罢工”了,冯先生无奈之下将车推到奉化星仔电动车商行,要求商行帮助查找原因,排除故障,商行服务人员答应按照“三包”规定进行包修,并约定3天后到商行取车。

  3天后,冯先生按照约定到商行取车,却发现电动车不见了。商行服务人员告诉他小偷光顾了商行,将冯先生送来修理的电动车偷走了,要等待公安部门破案后再来取车。冯先生认为车在商行丢失,应由商行负责赔偿。就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工商执法人员经现场调查核实,认为冯先生的反映属实,商行对该商品负有保管义务,对失窃的商品应直接承担赔偿责任。经奉化工商分局调解,由奉化星仔电动车商行赔偿冯先生电动车款2050元。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