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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出台两重教新举措 特级教师年奖3万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9-08 07:52:44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陈敏 通讯员陈善军)记者昨日从海曙区教育局获悉,新学期该区出台了两项新举措:特级教师每年奖励3万元,担任班主任满30年的当年得奖金3300元。

  为加强骨干教师队伍管理,海曙区政府出台了《海曙区各类骨干教师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骨干教师除按省市规定享受一次性奖励外,给予在任期内认真履行职责,经考核合格的省特级教师每年奖励3万元,市名教师每年奖励2万元,区名教师每年奖励1.2万元,市学科骨干教师每年奖励8000元,区学科骨干教师每年奖励6000元。同时具备多项荣誉的按最高荣誉级别给予奖励。

  同时,该区的班主任工作奖励规定也开始实施。从今年9月起,每年教师节将给予符合条件的班主任每年300元的奖励。对于担任班主任满10年、20年、30年的,分别增发1000元、2000元、3000元。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