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突发·现场
余姚江南新城六楼外墙水泥坠落砸晕女童
稿源:  | 2007-09-10 07:40:24

 

dn91005_4.jpg

  图:六楼外墙阳台的水泥装饰物(画圈处)脱落伤人。记者江涛摄

  刚从幼儿园放学,5岁的宁宁(化名)跟着外婆回家,没想到半路上,街边的房子上突然掉下一块东西,砸中了她的脑袋。昨天,余姚市民徐先生向记者说起两天前发生在余姚江南新城的惊险一幕时仍心有余悸, “掉下来的是六楼外墙的水泥装饰物,水泥碎块都扎进了小女孩的脑袋。”

  放学路上遭遇横祸

  事发地在余姚城区江南新城西区100幢,该居民楼靠近大黄桥南路,沿街有很多店铺。昨天上午,当记者赶到现场时,周围很多居民对此事议论纷纷,他们告诉记者,这种装饰物从楼上掉下来,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你瞧,就是六楼阳台外墙的那个柱子,那天下午突然松了掉下来,刚好砸到小女孩头上。”事故发生在一家煎饼店门口,记者在老板娘的指点下仰头望去,这幢临街的居民楼每层都有一个弧状阳台,外墙上各装有10根半圆柱形的水泥装饰物,六楼靠右边起第四根装饰物已经掉了。从掉落的装饰物看,它们并不是和外墙连成一体的。

  老板娘说,9月7日下午4点多,这根装饰物掉了下来。当时,小女孩刚刚被外婆从幼儿园里接出来,刚巧经过这里,手里还拿着吃的东西。这根装饰物不偏不倚,正好掉在小女孩的脑袋上。被外婆抱在怀里的小女孩没来得及叫一声,就晕了过去。

  “真是作孽呀,这孩子才五六岁,还没这桌子高呢!”老板娘连连叹息。她告诉记者,装饰物掉下来的时候谁也没在意,他们只听到老太太一声惨叫,赶过去时孩子已经不会说话了,脑袋上被砸出了一个洞,但是没有血。在大家的提醒和帮助下,孩子的外婆连忙把小女孩送进了斜对面的社区卫生院。

  脑袋里取出水泥块

  社区卫生院的医生告诉记者,那天下午,小女孩的外婆抱着孩子猛地冲了进来,她脸色刷白,嘴唇哆嗦着,重复着一句话: “救救她,求求你们救救她。”医生查看了小女孩的伤后也有点吃惊,只见小女孩头顶被砸出了一个直径约2.5厘米的洞,能看到水泥块一半扎进骨头里,一半还露在外面,孩子已经不省人事,四肢都软了。

  医生检查了一下她的心肺,发现还有心跳和呼吸,也不敢多耽搁,简单处理了一下就让人把她送到余姚人民医院。余姚人民医院也不敢贸然取出水泥块,孩子又被紧急送到宁波妇儿医院,紧接着转到上海华山医院。

  据了解,受伤小女孩宁宁今年才5岁,刚上幼儿园小班,家在附近的小区里。知道她出事后,父母连家都没回,直接赶到医院,接着送她去了上海。宁宁母亲昨天下午在电话里告诉记者,孩子前天晚上已经动过手术,从脑袋里取出了两块拇指甲大的水泥块和一些碎骨。孩子已经醒了过来,头脑还很清醒,刚刚从重症监护病房转到了普通病房,但是还没有完全脱离危险。

  记者采访时,电话那头不时传来小女孩的哭声,妈妈不得不一次次停下来去哄孩子。她告诉记者,孩子手术完以后一直在哭,先是痛得受不了哭,后来发现头发没有了,又伤心地哭起来。虽然水泥块已经从脑袋里取出,但孩子还是很难受,一见到穿白大褂的医生就拉着不放: “医生帮我一下好不好,就一下,只要一会不痛就可以了。”妈妈听了,心都快碎了。

  -各方反应

  社区贴出提醒通告

  此事引起了当地社区居委会的高度重视,前天就张贴了多张提醒通告。昨天上午,记者在小区里及周边区域看到了很多通告,告知居民西区100幢东首发生外墙阳台半圆柱装饰物坠落伤人事件,同时提醒居民大众一期、二期,舜大一期、二期(记者了解到,这些是指大众和舜大两家房产公司开发的居民楼)外墙阳台都有这种装饰物,请大家行走时尽量避开。

  物业公司称是意外

  记者在事发小区里转了一圈,发现类似的水泥装饰物脱落现象还有不少。负责这个小区物业管理的余姚大众物业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小区建成已有8年了,这种水泥装饰物是直接贴到阳台外墙上的,时间长了的确可能掉下来,尤其是像100幢临街的那种弧状阳台外墙,小区里有好几户人家的阳台装饰物已经不全了。物业公司平时也一直在维护,这次砸到人纯属意外。

  据这名工作人员介绍,该物业公司是开发商余姚大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属的单位,房子造好后才入驻管理。随后,记者赶到位于余姚北滨江路50—1号的房产公司,只见那里大门紧闭。从昨天中午到下午拨打该公司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

  -律师说法

  物业公司和开发商都应该负责

  浙江明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孙贤良告诉记者,出了这样的事,物业公司和房产开发商都应该负责。他建议孩子的父母通过房产管理部门对阳台的构造进行质量鉴定,看装饰物脱落是建造问题还是维护问题,再向有关责任方索赔。

  我国《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记者樊卓婧张贻富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