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上,当蔡某从醉酒中醒来时,还茫然不知前天晚上发生了什么。当民警向他描述前天晚上他劈伤了邻居戴某时,蔡某大惊失色!
蔡某暂住在鄞州区下应街道胜利村。前天晚上,他和几个亲戚在自家的房子里喝酒。到了晚上9时多,蔡某已经喝下了五六瓶啤酒,人有点晕乎乎的,想上厕所。他走到门口,就地解决了事。
当时,邻居戴某就在门口乘凉,蔡某和她就只有一两米的距离。戴某见此厌恶地说了句“走远点”,略有醉意的蔡某就和戴某你一言我一语争执起来。争吵中,戴某说的一句话激怒了蔡某,蔡某大叫着:“你再骂,我拿刀砍你!”
不料,戴某毫不示弱地叫着: “你来砍啊,我不怕!”蔡某果真冲进家门,拿出一把西瓜刀,几个一起喝酒的亲戚一起上去拉,都没拉住他。蔡某一刀砍在了戴某的眼角上,导致戴某鼻骨骨折。
闻讯赶来的民警迅速控制住了蔡某,并给蔡某醒酒。蔡某虽然醉酒,但也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记者陈雪亚通讯员芦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