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瞒报危险货物引火烧身 一货轮集装箱起火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9-13 07:54:26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包凌雁通讯员庄则嫦)昨日凌晨1时左右,靠泊在北仑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6号泊位的“兴城”轮上一集装箱起火,经海事和消防部门及时组织施救,火被及时扑灭。经查,该集装箱存在危险货物瞒报的现象,宁波海事局目前正在对事故作进一步调查。

  凌晨1时左右,“兴城”轮上一声闷响,3号舱内的一集装箱冒烟起火。宁波海事局接到船方报告后,立即派员前往施救。凌晨2时,明火被扑灭,出事集装箱周围的集装箱被吊离,但出事集装箱经燃烧后发生变形,无法吊离到岸上。

  宁波海事局将“兴城”轮强制拖离至船舶较少的码头,并指派消防拖轮和消防车全程监护,把集装箱吊离至岸上。此后,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托运的其他集装箱进行强制开箱检查。

  据初步调查,该集装箱起火原因与瞒报装载危险货物有关。该集装箱是由上海阳光进出口有限公司托运的,申报的货品是纺织品,但打开集装箱后已至少发现三种货物:手电筒、打火机和麦克风,其中打火机系危险货物。

  海事部门提醒,将危险货物作为普通货物进行运输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近期海事部门正在开展船舶防碰撞防泄漏专项检查,严查危险品瞒报谎报。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