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我真拿不出钞票了,请法院拘留我吧!”昨天上午,在海曙法院执行局,张某的这句表态让法官和申请执行人张永春都感到有些无奈。
张某以前是货运个体户,张永春是他雇的司机。去年11月,张永春送货途中出了车祸,伤势严重。法院判张某向张永春支付医疗费等20余万元。不过,张某没多少家产,在变卖货车支付了5万元后,就再也没继续履行法院判决。张永春的医疗费用很高,自己根本无力承担。“我先后做了7次手术,医疗费花了32万元,医院同意我暂时欠款12万元,眼下又急需最后一次手术的费用2万元,我只能向他要了。”
张永春对车主张某的态度很不满,因为张某在法院执行过程中一直口口声声说“我没有履行能力”,连“每月支付300元”的约定都不履行。昨天,海曙法院执行局在接到张永春要求一次性将欠款执行到位的申请后,再次传唤张某并询问他的付款计划,张某竟说“没打算”。
昨天下午,海曙法院对他这种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行为作出了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
(记者屠传宏通讯员张静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