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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招揽业务 房产评估机构暗施商业贿赂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7-09-15 13:07:50

  中国宁波网讯具有法定资质的评估机构理应公正、权威。然而,据工商部门调查发现,眼下,一些房产评估机构,为了拉业务,深陷在商业贿赂之中。

  据象山工商部门介绍,象山工商分局丹城工商所近日对辖区的一些房产评估机构调查后发现,不少房产评估机构为了争取更多的评估业务,暗地里向为其介绍业务的房产中介和介绍人支付“好处费”。

  当地的一家颇具名气的象山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从今年2月至7月间,为招揽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房地产评估业务,在房产中介或个人为他们介绍评估业务之后,一般将评估费的20%左右支付给他们作为“好处费”。为了方便入账,该公司还采取欠条或借条方式从账中套取现金。至案发止,该公司总共向象山的25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和15名个人或介绍人支付“好处费”,总计现金7.19万元,而其中涉及的总评估收入只有35.9万元。该案已构成了商业贿赂,工商部门依法对该评估公司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27.03万元,罚款5万元的重罚。对于其他相关的房产中介,工商部门也均予以立案查处。

  据象山丹城工商所的有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同样的房产评估机构的商业贿赂案件,他们近期共已立案查处了3起,涉案总金额高达100多万元。(记者周立明通讯员王丽娅)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