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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一残疾农妇想做点有意义的事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7-09-16 08:16:19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樊卓婧张贻富)这些天,慈溪掌起镇五姓点村的村民们议论最多的事,就是他们村里的残疾人章惠芬要捐肾的事情。

  “想做点有意义的事”

  前天下午,记者来到了五姓点村章惠芬的家。章惠芬告诉记者,自己两腿残疾是因为三岁时候得了小儿麻痹症,但她却从不因此感到自卑。

  “日子好了,就想着做点有意义的事。”章惠芬称,她从小就受到过很多帮助,以前是自顾不暇,现在没啥事可以操心了,就想着做点事回报社会。她也想过慈善捐款,但自己没有多少收入。后来在看电视剧时,看到有人把自己的肾捐出来救了别人,深受感动,所以才决定把肾捐出来,这个想法已经整整考虑了一年。

  心愿无法实现

  尽管章惠芬意志坚决,但她的心愿却无法实现。记者从慈溪市红十字会了解到,活体捐肾和献血、捐骨髓不同,血液、骨髓、干细胞都属于可再生细胞,但是器官如肝脏、肾脏、角膜等却是不可再生的。活体器官捐献有着严格的限定,根据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这主要是为了杜绝出现器官买卖等现象。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即使章女士的捐献条件符合上述规定,肾脏移植也要经过相当复杂的程序,接受人与捐献人也不一定能配上对,再加上章女士已年近五旬,捐献之后对她自身的健康有很大影响。

  再次申请捐角膜

  捐肾不成,她再次申请遗体捐献,想在百年之后把自己的眼角膜捐献出来帮助他人恢复视力。因为申请捐献眼角膜得先到当地红十字医院领取申请表格,并取得家属的签字同意之后,再将表格送至红十字医院才能生效,医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章女士行动不是很方便,可以考虑等她的家人都在时,把申请表送到家中。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