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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岁的老人一次买了1.6万余元保健品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7-09-17 05:38:20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陈爱红)两个月前,73岁的刘女士一次性购买了1.6万余元保健食品,事后要求退货,因无法律支持,直至去世也未成功。 

  记者近日在海曙梅园巷刘女士的家里看到了这批尚未拆封的保健食品,按照说明书上的用量,一位老人要花一年时间才能吃完。 

  刘女士的女儿小刘说,6月22日,刘女士从某贸易公司的销售员手中购买了1.6万余元的保健食品和1.2万余元的保健床垫。几天后,因为小刘反对,她后悔了,要求退货,但销售员不同意。海曙区消费者协会进行了长时间的调解,保健床垫是退了,保健品却退不了,只得一直放在家里。 

  该贸易公司的朱经理说,货物没有质量问题,卖出后不能说退就退。在消协调解下,公司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提出了两种解决方案:一是帮助代卖。货物先放在小刘家里,因为是订单式销售,等有人订货公司才能出售这批保健品,所以没有具体的销售截止日期;二是公司承担损失以2.5折方式回收,可以马上办理。目前双方意见尚未达成一致。 

  海曙区消费者协会的范女士告诉记者,老年化社会已经到来,各种针对老年人的温情营销都很盛行。近几个月,他们就受理了好几起老年人购买保健产品后退货的纠纷,其中一位老人买了3次退了3次。老人冲动性购买保健产品,容易产生纠纷,造成情绪波动对健康不利,所以消费时务必保持理性。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