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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调低八行业企业所得税税率
稿源: 新京报  | 2007-09-18 07:16:44

  中国宁波网讯 昨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八个行业的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都有不同幅度的下降。据北京相关税务部门透露,京城2万小企业有望在明年享受到税收优惠。

  核定征收主要针对小企业

  “一般来讲,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都是小企业,他们没有健全的账本,也没有很强的盈利能力。”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安体富表示。

  目前,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核定征收又分为定额征收和核率征收。其中,核率征收是税务总局根据各行业的情况,核定不同的利润率,再根据企业的销售额乘以本行业核定的利润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再按33%、27%、18%的所得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征收方式。根据《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一般不具有查账条件的企业,都使用核定征收的方式。

  据安体富介绍,这些企业的应税所得率标准,是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比如东部沿海地区,加工贸易比较发达,所以税务机关在核定的时候,标准就比较放宽。而像中西部的一些地区,税源比较少,所以税务机关在核定所得率的时候,相对就会比较严格。但是最主要的核定标准,还是根据这一地区的平均利润率来核定。

  娱乐业、商业调整幅度大

  国税总局的通知显示,娱乐、饮食、批发和零售贸易等行业,税率都有较大幅度的降低,新标准自明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国税总局明确表示,房地产开发企业仍需按照10%-20%的税率区间来征税。

  据北京相关税务部门介绍,目前北京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缴税的企业约有2万户。去年年底,北京地税和北京国税重新修订了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但国税总局的政策下来后,可能需要一段时间缓冲,新的标准需要由北京地税和北京国税统一制定,最快可能明年实施。

  月入10万小饭馆可能减税6千余元

  记者按照新的标准粗略算了一下,以一个月收入10万元的小型饭馆为例,以前饭馆的应税所得率按照10%来计算,减税到8%以后,饭馆每个月可少纳税6600元。

  位于北京崇文区刚刚开业的今日饭庄老板张女士在听说税收可能会降低的消息后,高兴地说,“我们这些小饭馆生意其实挺难做,政府要是能为我们考虑,那就太好了。”

  张女士在餐饮行业已经做了3年。“原来我们的店在王府井,每个月的流水是20万左右,要交1万多的税。店虽然小,但是也要雇用十六七个员工,特别是旅游旺季客人多的时候,人手都不够用。”她说:“由于房租太高,再加上电费、水费、垃圾治理费、人员的开支,一年忙到头到手的钱却不多。”

  搬到新地方后,房屋的租金少了近30万,将来再减了税,张女士对饭店的发展充满了信心。“如果能在这边赚到钱,我们就开连锁店,创建自己的品牌。”

  企业“减负”≠税收总额减少

  “我们根据各个部门和地方的统计数字,以及税务部门在实践中的体会,发现目前这些企业的税额标准偏高,所以对应税所得率的标准进行了调整。”国税总局企业所得税处的有关负责人介绍,“税额降低了,对这些企业来讲在一定程度上是减负了。”

  安体富表示,这些小企业数量很大,但是纳税规模都很小,所以对税收总量的影响不会很大。反而可能会因为企业的壮大,增加了税收数额。所以“减负”不能理解为税收总额就会减少。

  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让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壮大起来,已经成为共识。

  中国财政部副部长张弘力本月15日在广州举办的中日中小企业高峰论坛上透露,“十一五”期间,财政部将进一步健全对中小企业的税收支持体系,有关政策将逐步实现由扶弱济困向培育市场竞争力转移。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欧新黔也在论坛上表示,中国正努力构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政策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

  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6月底,经工商部门注册的中小企业已超过430万户。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全国GDP近六成,上缴税收占全国近半。本报记者孟斯硕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