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办了这么多年的案,像这样令人发指的恶行,我们还很少看到。”昨天,按捺不住愤怒的鄞州区检察院检察官向记者讲述了他们批捕一名涉嫌抢劫、强奸、故意杀人、放火四大罪行的歹徒的经过。
我们从公安机关接到这份案卷时,很快被案卷中记载的涉案人员的恶行所震惊。这是一名22岁的小伙子,姓张,2003年春节后在鄞州区云龙镇的一个工地上打工。当年6月24日晚上,他为了能迅速搞到钱,撬开了附近一家理发店的门,行窃时,被住在店中的女主人察觉。为防止罪行败露,他在强奸、杀害女主人后,又放火烧毁了理发店。当晚,他就逃到了杭州,并在2005年逃亡到了台州,还在台州结婚。今年8月3日,他在台州椒江又对一名女子实施了强奸。8月29日,他被抓获。他被抓后,仅供认了自己在台州强奸该名女子的事实,对其他事情绝口不提。但他没想到,他在台州作案时随手丢下的烟蒂将他4年前的恶行牵了出来。我们拿出我们在2003年的作案现场采集的犯罪痕迹,与他在烟蒂上留下的基因信息仔细进行了比对,发现这两起案件都是他干的。在警方的讯问下,他终于交代了全部恶行。我们对这些恶行进行初步核查后,昨天对他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作出批捕决定后,我们松了一口气,但想起他的桩桩恶行,心里就有一种说不出的难受。
(记者 姜恒 通讯员 袁晴 郑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