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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小陈”涉黑案尘埃落定终审获死刑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7-09-20 07:36:21

  中国宁波网讯(实习生梅灵通讯员陈艳艳)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以陈永海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慈溪“安徽小陈”涉黑案尘埃落定。

  宁波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永海等人通过非法敛财,形成了结构紧密、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较为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当地欺行霸市、为非作恶,大肆进行寻衅滋事、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地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经济和生活秩序。陈永海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且为首聚众斗殴,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强拿硬要,情节严重;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聚众赌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有配偶而重婚,其行为已分别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重婚罪。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去年8月24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6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陈永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杨雷雨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23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死缓至拘役不等的刑罚,该组织通过犯罪聚敛的全部财物及其收益被依法追缴。陈永海等10名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案审理终结,作出了上述终审判决。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