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通讯员俞平木木记者杨绪忠)一名负案在逃的男子,因吸毒被抓进看守所,日前他向警方交代了11年前曾经强奸抢劫过一名女子的重大隐情。
据了解,当年24岁的桂某是北仑本地人。1996年4月17日夜,他与几个朋友在本地一舞厅跳舞时,认识了女孩周某。当晚9时许,桂某以送周某回单位为名,强行将周某拖上出租车,带至小港一朋友家中,以暴力手段与周某发生了性关系。次日早晨,桂某又将周某身上佩戴的价值3000多元的项链强行拿走,并于当天将该项链变卖。
案发后,桂某自知罪责难逃,没来得及与父母道别,就开始了逃亡生涯。因怕被人发现,他化名“张宏峰”在宁波一带流窜,其间在私营小厂打过工,开过小吃铺。2000年春,桂某与一四川籍打工女相识,他谎称自己父母双亡,无家可归,博得了该女子的信任。后两人虽然同居,但桂某一直不敢带她回乡领结婚证,更不敢生孩子。自去年开始,桂某开始吸毒麻醉自己。今年6月13日,他因涉嫌吸毒被警方抓获。由于忍受不了颠沛流离的逃亡生活,在看守所里,他主动交代了自己曾经强奸和抢劫一女子的犯罪事实。
日前,经北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北仑法院一审以强奸、抢劫罪依法判处桂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