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赵文娟)记者从宁波保税区获悉,为改善海关封闭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外汇管理,便利区内企业贸易、投资,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的《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新办法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继续保持了保税监管区域的外汇管理政策优势。例如《办法》规定区内企业与境外从事货物交易时,无需办理核销手续;区内企业和境内区外企业交易可通过人民币或外币计价结算等。二是统一了部分区内外政策。例如在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开立、保留经常项目外汇收入、购汇与结汇、资本项目投资与对外担保,及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等方面,保税监管区域实施与区外同样的政策。三是适应了区内企业交易方式和物流发展的新特点,简化了审核材料要求,特别是物流与资金流不对应的外汇支付可直接到银行办理,提高了效率。
该办法的出台,使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灵活安排本外币比例和采取多种结算方式对外支付,大大增加了区内企业灵活调度资金、规避汇率风险的操作空间,有效破解了保税区的外汇政策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