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孙美星通讯员袁林弘)为维护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市物价部门发动群众展开严查价格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市民举报串通哄抬等价格行为属实者,将给予200元至2000元奖励。
价格举报奖励对象是指以来电、来信、来访或其他形式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经营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其他价格法律、法规等的行为,并经价格监督检查部门查证属实的有功人员。举报人在举报时,应提供被举报单位名称、地址、基本违法事实及有关证据材料或线索,并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等。价格主管部门及其经办人员将对举报人资料进行保密。
价格举报电话:1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