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明明不是“备得福”的产品,却在标签上标上“备得福”字样。因冒用他人企业名称造成他人名誉损失,工商部门对这家供货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
本月8日,市工商局在媒体上公布了其在城区10大超市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的名单后,余姚备得福菜业有限公司随即向该局反映,不合格食品名单中,经销单位为“宁波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为“备得福菜业有限公司”的散装泡菜,并非该公司生产。
市工商局对有关事实进行核查后证实,由宁波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抽样送检的这一不合格散装泡菜,实际上是由供货商———宁波海曙宝岛食品商行自行组织的货源,和余姚备得福菜业有限公司无关。目前,市工商局已经对有关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记者周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