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邓少华)宁波将加快新一轮交通建设,构筑起以港口为龙头、城市为中心,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管道等多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服务全国、面向全球的现代化立体综合交通网络体系。昨天上午,市长毛光烈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加快交通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快交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交通发展的20字方针,即“优化网络、构建枢纽、提升功能、支撑发展、服务民生”。近期目标到2011年基本建成长三角南翼综合交通枢纽,彻底改变宁波交通末端地位;远期目标到2020年,形成以港口为龙头、城市为中心,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管道等多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的立体综合交通运输网络,率先实现交通现代化。
会议认为,今后一个时期是宁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进一步强化港口功能、提高交通网络化程度,迫切需要加快交通发展,建设现代化立体综合交通网络体系。
会议强调,加快建设现代化立体综合交通体系,必须完善规划,优化交通网络,创新方式,努力做到“零换乘”、“零装卸”,减少运输环节。必须合理配置交通资源,打通各种运输工具的对接管道。必须客货分流,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现代化城市立体交通体系。
会议还研究决定调整我市职工最低工资和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和我市经济发展水平,会议决定我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850元、750元两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7.2元、6.4元两档。同时,全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市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70%确定,农民合同制职工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按相同缴费时间的城镇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总额的50%确定。调整时间将从今年9月1日开始。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条例》、 《宁波市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户籍登记管理办法》等,并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