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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宁波车险代理要进行投保提示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9-28 02:57:02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张鹤)记者昨天从市保险行业协会获悉,从10月1日起,我市将在机动车辆保险市场试行兼业代理保险投保提示制度。投保人在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购买机动车辆保险产品时,要认真阅读提示单内容,核对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编号,并在提示单上签字确认。该制度的执行将督促保险公司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合法合规经营,有效防范无证兼业代理保险行为,切实维护投保人的利益。 

  据了解,目前在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上,部分汽车销售商和维修点等机构未取得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无证非法代理,扰乱车险市场秩序,也给投保人带来了风险。为此,宁波保监局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自10月1日起,在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中试行兼业代理保险投保提示制度。 

  宁波保监局提醒广大投保人,在通过兼业代理点购买车险产品时,请认真核对有关内容,如果对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资格有疑问,投保人可以通过118114号码百事通或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网站对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信息进行查询。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