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邵阳通讯员陈亮亮)9月27日下午,市人民检察院向刚当选的11名第二届人民监督员颁发了证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今后,对于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凡是出现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拟撤销案件的和拟不起诉的等情形的,都将无一例外地进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程序。
2004年,市人民检察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选任了1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首届人民监督员。三年来,人民监督员共对18件职务犯罪启动了监督程序,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意见全部被检察机关采用,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经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和市政协秘书长会议推荐、确认,决定下列11名同志为慈溪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届人民监督员。他们是:徐品权俞黎明林晨施南峰汤学良高柏皑胡振燕应国锋胡才明方华景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