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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着关爱的阳光我有信心过得越来越好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7-09-29 12:49:30
  时间:9月28日下午

  地点:江厦街道郡庙社区居委会

  人物:张久珍,社区居民

  我的故事:我今年69岁,老头子去世得早,自己一直没有固定工作,为了拉扯大3个女儿,我落下了一身的病。3年前,我拿着慈善部门发的医疗救助卡,到指定医院一查,发现自己的右肝管结石,要长期服药来控制结石增大。

  因为种种原因,我没能参加社保、医保,慈善部门发的医疗救助卡一年500元钱,不够我用。大女儿有残疾,和我住在一起,需要我来照料她。另外两个女儿分担了我的药费,但她们自己的日子也是过得紧巴巴的。

  前几天,社区通知我去登记,说是政府明年1月要出台城镇一老一小居民基本医保暂行办法,像我这样的老年人也能参保报销部分医药费了。

  说实话,最近几年,政府确实为有困难的老百姓做了不少好事。现在,我和大女儿每月有640元的低保。最近两个月副食品涨价了,政府每月又多给了我们50元的物价补贴。住的房子呢,是老头子去世前所在单位的房改房,我们买下了,面积不大,54平方米,在7楼。前几天,有关部门在我们住的楼安装了电梯,这样一来,上下楼就方便多了。最让我感动的是,每年 “七一”和春节前,有个单位的党支部都会派人来看望我们母女俩,送点钱,或者送点吃的用的东西,我问他们叫什么名字,在什么单位上班,他们也不肯说。

  去年11月,我参加了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像我这样的低保户,一次性拿出3000多元,听说政府给我们每人补贴了6000元。从今年1月份起,每个月我可领取280元。

  年纪大了就怕生活没保障、看不起病,我感觉自己在这两个方面都还算过得去,而且我相信,日子会过得越来越好。

  记者感言:张久珍阿姨的一番话,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宁波人对自己生活的这座城市的满意度。

  每个国家、每个城市,都有低收入群体。由于身体、机遇、教育等因素,不是每个人都能依靠自己从根本上摆脱贫穷,这部分人就需要政府,需要全社会的帮助。

  2006年3月,海曙区率先在全市乃至全省实施社区低价医疗制度。同年11月,我市在全国率先实施了 《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符合年龄条件的城镇无养老保障的老年居民基本上没了后顾之忧。近年来,我市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政策也已经出台,针对低收入家庭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经济租赁房等政策性保障体系正在逐步建立……

  关心民生,改善民生,让群众得到实惠,势必得到社会的认同。去年6月13日,《中国公众城市宜居指数2006年度报告》显示,宁波排名第一。 (记者 蔡铁锋)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