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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 建筑节能不达标不得施工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7-09-30 07:23:40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 薛智谊)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宁波市建筑节能技术推广会上获悉, 《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起实施,我省范围内有关建筑招标、图纸设计、施工建设的各个环节,都将增加一项建筑节能内容,如果审核不过关,工程将不能上马。

 

  建筑节能必须达标

 

  市节能服务中心高级工程师王志定介绍,根据我市建筑节能 “十一五”规划,到2008年全市新建商品住宅和公共建筑全部实施节能50%的标准,其中市区逐步推行实施节能65%的标准,改建、扩建的既有建筑应力争同比例达到建筑节能标准;到2010年,市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应占改造面积的25%,基本完成高耗能的既有公共建筑的改造任务。

 

  我市推广建筑节能已有4年多的时间了,目前开发商大多能自觉做到从设计时就考虑建筑的节能。此次出台的 《办法》对这一行为又作了强调,规定施工图中的建筑节能设计内容达不到强制性标准的,不能通过审查。没有审查合格证明的建筑工程,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施工过程中,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要接受监督检查,未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施工的工程,将被责令整改。建筑节能不合格的不能通过竣工验收。房产开发企业应将节能措施、围护结构保温节能指标、用能系统、可再生能源利用和相应保护要求等基本信息,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明示。

 

  纳入职责部门考核

 

  《办法》还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建筑节能中长期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鼓励和支持建筑节能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促进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并将建筑节能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对建筑节能职责部门的考核内容。今后规划编制单位在编制城市详细规划时,应当将建筑节能篇章纳入其中;确定建筑物布局、形状和朝向时,应当考虑建筑节能的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的节能设计和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工程,应当尽可能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改造门窗节能明显

 

  会上,市节能服务中心高级工程师王志定介绍: “节能建筑就是要求建筑物从外墙到内墙,从屋面到地面,从室内到阳台,从外窗到分户门;从楼梯到卫生间;从上下水、卫生洁具到家用电器要实现全面节能。门窗虽小,却是建筑领域的能耗大户,能耗占建筑能耗的50%左右。”目前我市的鄞州经贸大厦、日湖花园商务大楼、联通大厦、95国际商务楼、BOBO国际商务楼等采用了低辐射玻璃,能将80%以上的远红外热辐射反射回去,节能效果明显。在普通窗上加贴节能反射聚酯膜也能起到阻挡红外线和紫外线的能量的作用,减少夏天空调的耗电。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