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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重点关注宁波的城市低收入家庭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10-01 07:29:36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郭靖)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昨天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和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住房保障工作经验,部署下阶段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毛光烈在会上强调,切实把政府住房保障工作重心转到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上来。 

  近年来,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和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我市城镇居民住房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近40平方米,住房成套率达98%;住房解困工程扎实推进;住房保障制度基本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不断深入。但是,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依然比较大,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不尽合理,住房保障体制不够健全,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 

  毛光烈说,住房保障的主要任务,就是让租不起房子的家庭有房住;让低收入家庭和暂时处于低收入水平的人群租得上房,或买得起小户型经济适用房;让流动性低收入人群租得到安全廉价的小住房。保证上述对象有房住,是政府的基本职责,是城市住房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是体现社会公平保障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也是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结构转型的重要举措。 

  毛光烈指出,要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重点,调整完善政府住房保障政策和各项保障措施。具体包括:调整完善廉租房政策,保障长期或暂时买不起房的低收入对象有房住;完善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保障低收入家庭买得起与其支付能力相适应的住房;探索建立经济租赁住房制度,保障暂时处于低收入水平的对象有房住;推进住房改造工程,改善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完善廉租住房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以农村住宅为主渠道,保障流动性低收入群体有安全、廉价和配套较好的住房;明确职责,进一步理顺市、区住房保障体系,形成市、区联动的属地化住房保障体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制度;加快快速、优质交通建设,创造和改善住房保障的条件和环境。 

  毛光烈要求,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进一步提高住房保障工作整体水平,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扩大各类房源,形成定位清晰、互相促进的房地产市场。 

  副市长苏利冕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力、市政协副主席常敏毅等出席。市建委及海曙、江东、江北、奉化等作了交流发言。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