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汤碧琴通讯员李峻)到2010年底,全市80%以上的城镇社区要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其中今年底要达到30%以上,2009年底要达到60%以上。笔者昨日从市就业管理部门获悉,根据市政府新出台的《关于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和进一步促进困难人员就业和再就业的通知》,我市全面启动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程。
根据创建要求,充分就业社区必须达到三条标准,即城镇社区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总体就业率达96%以上,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困难人员基本实现就业, “零就业家庭”基本消除;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就业困难人员得到有效援助,就业渠道畅通;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均被组织在积极的就业准备活动中。
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包含5项内容,即完善街道社区社会保障与救助服务站(室)建设,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掌握社区内劳动力就业与失业状况,摸清失业人员的家庭、身体、培训就业意愿等基本情况,并建立信息库;多渠道提供就业岗位,密切与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的联系,广泛收集空岗信息,实现岗位与失业人员的对接;开展社区就业援助,定期走访困难人员家庭,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服务,开展跟踪服务;全面贯彻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积极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上岗。
劳动保障部门将对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实行年度考核验收。验收合格,将授予“充分就业社区”牌匾,并给予经费奖励。对已完成创建任务的社区每年进行一次复评,如未通过复评的将被摘牌。